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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核发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量: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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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印发2025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受理了48家企业提交的2025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配额申请,受理了67家企业提交的2025年度氢氟碳化物生产、进口配额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以下单位2025年度配额核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话:010-6564559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100006)
  电子邮箱:ods@me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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