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3〕20号)要求和三年复核原则,2023年5月-10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和工艺、节能环保、工业节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复核专家组,依据复核工作要点,对2020年发布的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绿色发展现状开展了现场复核工作。
复核专家组现场听取了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绿色创建工作汇报,并通过审阅材料、现场复核等,最终形成了复核意见。
同期,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探索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途径和举措,提升我区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及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重点围绕石化和化工、纺织、钢铁、有色、造纸、印染和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深入了解各盟市企业、园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协助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作调研。
截止目前,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领导组成的调研组,共调研走访了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等6个盟市,对各盟市的企业和园区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和调研。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兰察布市等盟市的调研工作也正在逐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