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7月16日是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7月12日是全国低碳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工作部署要求,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向全市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科技工作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节能意识,倡导节能风尚
树立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养成节能降耗、绿色低碳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并积极发动身边的每一个人,将点滴节能工作落在实处,共同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节能低碳”的社会新风尚。
二、转变生活方式,培养节能习惯
节约是美德,也是责任,节能降碳需要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和践行!让我们带头做低碳生活、绿色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引领者,为推动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推行绿色办公。节约纸张,避免重复和不必要的打印,倡导双面复印、打印;节能节水,每日下班关闭计算机等电器设备,减少电器待机时间,使用可持续性能源;绿色采购,选择环保、可降解的办公用品和器具;科学办公,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勤俭办会,提倡视频会议。
二是节约用电用水。避免过度用水,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避免“白昼灯”,杜绝“长明灯”,随手关灯;合理控制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及时关闭电源,提倡少乘电梯、多走楼梯。
三是提倡绿色用餐。落实“光盘行动”,合理点餐、适量消费;反对食品浪费,爱惜节约每一粒粮食,养成健康、节俭、文明的用餐习惯。
四是拒绝白色污染。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取代塑料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及生活用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五是践行垃圾分类。自觉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不乱扔垃圾,养成自觉分类、准确投放的良好习惯,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六是倡导绿色出行。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驾乘新能源汽车,倡导并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私家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降低车辆油耗和减少废气排放。
三、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相关活动
一是观看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10日上午全局干部职工统一通过新华网观看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
二是开展节能宣传培训。7月12日下午以培训的形式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及科创企业员工宣传节约能源资源政策法规和常识。
三是党建引领开展“节能低碳,你我同行”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以党支部为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分别开展节能宣传进企业,节能宣传进田间地头、节能宣传进社区等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的理念。
四是积极观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直播活动。在“全国低碳日”(7月12日)当天,组织全局干部通过新华网观看国管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线上直播活动。
五是参加节能降碳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的节能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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