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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全市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量: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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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我市高校全面建成节水型高校,2023年9月2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及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推进会”。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云继征主持,市水务局水资源科、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呼和浩特市辖区内高等院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节水促进科路丽娟对2023年度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随后市水务局水资源科负责人李芳芳对高校节水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高等学校是知识传播、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的主阵地,是城市公共用水大户,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辖区内共有25所高校,其中在国家水利部教育部共同备案的高校共有22所,目前15所已建设成为节水型高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高校节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我市至少需要建成4所节水型高校,未建成节水型高校的9所院校应积极准备,组织申报。节水型高校每五年复审一次,已建成的高校仍需巩固建设成果,改进节水管理制度政策和硬件设施。

    同时要重视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一是日常管理方面,高校师生人数较多,自身的宣传优势极为显著,应有效利用优势在日常生活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二是用水管理方面,加强自备井管理,自觉上报,合理规范用水。高校应每年进行年度计划用水申请,用水计量应做到全覆盖。三是非常规水利用方面,高校绿化应减少常规水、地下水的使用,建议具备条件的高校修建雨水蓄水池。四是节水合同方面,建议高校积极探索合同节水模式,对接节水设备厂家或节水技术咨询单位帮助完成合同节水。五是节水标志设计方面,希望各高校学生发挥想象、开拓创新,积极投稿节约用水标志设计作品。

    会上各高校负责人介绍本校节水型高校建设情况,并对目前开展节水建设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会议最后,云继征副局长安排部署2023年节水型高校建设后续工作并对本次会议内容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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