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试点城市自评估、部委联合工作组现场评估和技术专家组复核,水利部办公厅公布了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结论,确定全国23个城市为优秀等次、23个城市为良好等次、29个城市为合格等次、3个城市为不合格等次,其中我区4个试点城市中的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获评优秀等次,全区获评优秀试点城市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22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了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名单,明确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8个城市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2023年7月至10月,六部委组织开展了试点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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