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43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指导2021年确定的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聚焦《通知》确定的产业布局集聚化、利用方式低碳化、技术装备先进化、模式机制创新化、运营管理规范化等五项重点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进一步完善2022至2025年建设实施方案,突出节能降碳,明确相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支撑项目和保障措施,重新核算基准年(2021年)和目标年(2025年)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和节能降碳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汇总,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核算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2019年确定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要根据建设进度,参照上述要求调整实施方案,适当延长建设期限,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及核算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二、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示范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大落实推进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实现“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目标任务。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支撑项目,各实施主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二)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各基地管理机构及骨干企业,要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创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选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每半年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委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三)强化节能降碳示范引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要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开展节能改造,选用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回收利用余压余热余能,提高能效水平,发挥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替代天然资源的协同降碳作用,形成利废建材行业降碳示范效应。
(四)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委要落实责任,跟踪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情况,并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五)强化动态监测和督导。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定期调度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开展督导,对实施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的要及时组织论证,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调整内容不得影响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六)有序组织评估验收。建设期满后,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组织评估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将评估验收情况、建设成效和经验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各地要加大支持政策配套及落实力度,优先支持基地和骨干企业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加强资金支持。各地要统筹利用资金渠道,加大对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上优先向基地和骨干企业倾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示范项目建设。
(二)落实税收优惠。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会同税务部门指导企业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前期手续,切实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
(三)开辟绿色通道。各地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对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用地、立项(核准、备案)、环评、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开展。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典型模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推广,扩大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辐射效应,不断壮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定期调度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并视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对建设进度滞后、成效较差、违反规定的,将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问题严重的,取消基地和骨干企业资格。
附件:1.2021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名单
2.2021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1
2021 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 省( 区、市 ) | 基地名称 |
1 | 天津市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
2 | 河北省 | 唐山市、宽城满族自治县 |
3 | 山西省 | 阳泉市、河津市、保德县、吕梁市 |
4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5 | 辽宁省 | 本溪市、铁岭市 |
6 | 吉林省 | 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 吉林蛟河天岗石材产业 园区) |
7 | 江苏省 | 高邮市、丰县 |
8 | 浙江省 | 台州市 |
9 | 安徽省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涡阳县 |
10 | 福建省 | 三明市三元区、罗源湾经济开发区、南平市 |
11 | 江西省 | 赣州高新区、玉山县 |
12 | 山东省 | 泰安市、兰陵县、枣庄市、邹城市 |
13 | 河南省 | 鹤壁市山城区 |
14 | 湖北省 | 钟祥市 |
15 | 湖南省 |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 |
16 | 广东省 | 韶关市 |
17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东区、钒钛高新区) 、雅安市( 汉源 工业园区、荥经县) |
18 | 贵州省 | 息烽县、毕节市、六盘水市、开阳县 |
19 | 陕西省 | 汉中市 |
20 | 甘肃省 | 兰州市红古区、嘉峪关市工业园区、金昌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
21 |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
合计 | 40 个 |
附件 2
2021 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单
序号 | 省( 区、市 ) | 骨干企业名称 |
1 |
北京市 | 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2 |
河北省 | 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 唐山鹤兴废料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 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3 |
山西省 | 太原钢铁(集团) 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山西大地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山西山安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能投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4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 | 辽宁省 | 辽宁佳合鹏程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
6 | 吉林省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上海市 |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良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国惠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江苏省 | 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张家港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世纪新材料有限公司 |
9 |
安徽省 | 铜陵铜冠建安新型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铜陵万华禾香板业有限公司 安徽万秀园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海盾建材有限公司 |
10 | 江西省 | 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 |
11 |
山东省 | 莱州市金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招远鸿福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 |
河南省 | 河南强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北玻硅巢新材料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万里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 |
13 |
湖北省 | 湖北三迪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 |
湖南省 | 湖南云中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三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金凤凰建材家居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东省 | 广东新瑞龙生态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润生物质投资有限公司 |
16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力源宝科技有限公司 |
17 | 四川省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 |
18 | 云南省 |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云龙县铂翠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9 | 陕西省 | 陕西正元实业有限公司 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 |
20 | 甘肃省 |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 | 青海省 | 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 |
22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3 |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 新疆越隆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伟水泥有限公司 |
合计 | 60 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