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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量: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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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43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降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指导2021年确定的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聚焦《通知》确定的产业布局集聚化、利用方式低碳化、技术装备先进化、模式机制创新化、运营管理规范化等五项重点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进一步完善2022至2025年建设实施方案,突出节能降碳,明确相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支撑项目和保障措施,重新核算基准年(2021年)和目标年(2025年)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和节能降碳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汇总,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核算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2019年确定的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要根据建设进度,参照上述要求调整实施方案,适当延长建设期限,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及核算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二、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示范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大落实推进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实现“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目标任务。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支撑项目,各实施主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二)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各基地管理机构及骨干企业,要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创新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选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每半年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委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三)强化节能降碳示范引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要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开展节能改造,选用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回收利用余压余热余能,提高能效水平,发挥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替代天然资源的协同降碳作用,形成利废建材行业降碳示范效应。
  (四)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基地和骨干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委要落实责任,跟踪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情况,并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五)强化动态监测和督导。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定期调度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开展督导,对实施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的要及时组织论证,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调整内容不得影响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六)有序组织评估验收。建设期满后,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组织评估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将评估验收情况、建设成效和经验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各地要加大支持政策配套及落实力度,优先支持基地和骨干企业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一)加强资金支持。各地要统筹利用资金渠道,加大对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上优先向基地和骨干企业倾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示范项目建设。
  (二)落实税收优惠。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会同税务部门指导企业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前期手续,切实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
(三)开辟绿色通道。各地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对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项目用地、立项(核准、备案)、环评、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开展。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总结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典型模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推广,扩大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辐射效应,不断壮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定期调度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进展情况,并视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对建设进度滞后、成效较差、违反规定的,将采取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问题严重的,取消基地和骨干企业资格。
  附件:1.2021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名单
     2.2021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1

 

2021 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省( 区、市 

基地名称

1

天津市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2

河北省

唐山市、宽城满族自治县

3

山西省

阳泉市、河津市、保德县、吕梁市

4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5

辽宁省

本溪市、铁岭市

6

吉林省

吉林蛟河经济开发区( 吉林蛟河天岗石材产业 园区)

7

江苏省

高邮市、丰县

8

浙江省

台州市

9

安徽省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涡阳县

10

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罗源湾经济开发区、南平市

11

江西省

赣州高新区、玉山县

12

山东省

泰安市、兰陵县、枣庄市、邹城市

13

河南省

鹤壁市山城区

14

湖北省

钟祥市

15

湖南省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

16

广东省

韶关市

17

四川省

攀枝花市(东区、钒钛高新区) 、雅安市( 汉源 工业园区、荥经县)

18

贵州省

息烽县、毕节市、六盘水市、开阳县

19

陕西省

汉中市

20

甘肃省

兰州市红古区、嘉峪关市工业园区、金昌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21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计

40 


附件 2

 

2021 年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单

序号

省( 区、市 

骨干企业名称

 

1

 

北京市

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

 

 

河北省

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

唐山鹤兴废料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

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

 

山西省

太原钢铁(集团) 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山西大地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山西山安立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能投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4

内蒙古自治区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

辽宁省

辽宁佳合鹏程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6

吉林省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7

 

上海市

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良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国惠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江苏省

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一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锦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张家港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世纪新材料有限公司

 

 

9

 

安徽省

铜陵铜冠建安新型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铜陵万华禾香板业有限公司

安徽万秀园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海盾建材有限公司

10

江西省

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

 

11

 

山东省

莱州市金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招远鸿福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正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河南省

河南强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北玻硅巢新材料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万里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

 

 

13

 

湖北省

湖北三迪环保新材有限公司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

 

湖南省

湖南云中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三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金凤凰建材家居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5

广东省

广东新瑞龙生态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润生物质投资有限公司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力源宝科技有限公司

17

四川省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

18

云南省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云龙县铂翠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19

陕西省

陕西正元实业有限公司

洛南环亚源铜业有限公司

20

甘肃省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

青海省

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

22

宁夏回族自治区

石嘴山市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3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新疆越隆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伟水泥有限公司

合计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