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1 774次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1: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暂行).pdf






声明:本文系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创稿件,版权归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已经授权使用的,应在转载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违反本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蒙ICP备2022001770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900号
电话:0471-329005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A座11楼1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