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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修订印发工业园区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 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量: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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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修订印发实施,考评办法是抓好园区提质升级、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工业园区经济规模的一项重要举措,修订后的《考评办法》主要有3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突出总量规模。进一步加大总量的赋分权重,将反映总量规模数据指标比重增加至60%,以激励园区加强招商引资,提升经济总量。将反映园区“三化”发展水平指标权重设为40%。

二是修改了单项评价种类及指标。设置招商引资、亩均效益、税收贡献、争先进位、科技创新5项评价,删减了原绿色低碳单项评价,新增税收贡献单项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指标、突出导向。

三是清理了单项评价获奖附加要求。在原《考评办法》中,单项评价获奖除了排名靠前外,仍要满足其他单项评价排名位于前50%、核心指标大于平均水平2倍等附加条件。这次修订后,将这些附加要求删除,突出园区单项评价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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