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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项目库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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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工业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项目库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5月13日


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组建方案

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旨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为确保基金高效运作,筛选和储备优质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制定项目库组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发挥工信领域掌握行业的优势,建立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整,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助力基金管理人选优选佳项目,提升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效率,降低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

二、组建原则

紧扣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组建项目库,应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性—通过科学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项目进行筛选和分类。

前瞻性—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优先考虑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项目。

可行性—根据地区发展需要,因地制宜选择具备可操作性和市场潜力的项目。

公平性—广泛收集各类项目信息,鼓励各地区、企业、团体积极推荐优质项目。

三、项目库组建流程

(一)项目征集。定期通过盟市政府、发改、科技、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部门的推荐报送到各盟市工信局,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媒介等平台作用,从全社会各领域公开广泛征集。

(二)项目提交。由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表》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1)。

(三)项目筛选。各盟市工信局对本级各渠道推荐项目资料进行预审,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项目进行筛选,形成拟入库项目清单。

(四)动态管理。对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或需要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或出库处理。对新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申报入库流程及时纳入项目库。

四、项目申报条件

在自治区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原则上需具备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的企业。

(一)创业投资方向。重点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主要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项目,以及中试阶段或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项目,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二)产业投资方向。侧重投向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主要支持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下载1: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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