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要求,经盟市发改委申报并征求自治区有关厅局意见,我委审核,现将我区拟申请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备选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委地区经济处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665906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
邮 编:010098
附: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