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资环〔2020〕123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陈璐 电话:0471-463230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拟支持项目清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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