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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量: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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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实施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向盟(市)党委、政府报告,确定申报意向。拟申报试点的盟市应按要求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需包括该盟市现有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

各盟市工信局和财政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本盟市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获认定后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分年度开展绩效自评。

二、报送要求

请参与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盟市工信局会同财政局,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三、评审和推荐工作
  收到申报材料后,自治区工信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评审,并对实施方案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根据评审结果,选定1个盟市作为拟申报的试点城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函。

四、其他事项

各盟市工信局、财政局要加强沟通联系,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联系。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

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牟立茁;联系电话:0471-4824950

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赵  婧;联系电话:0471-419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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