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工信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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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实施细则.docx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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