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我区新材料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创新创造,支持区内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开拓市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就开展申报2022年新材料首批次产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和集成能力,所申报产品为本地区生产。
(二)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属于区内首次研制,申报产品技术成熟度高,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艺和装备体系,形成了产品标准,市场前景较好,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先进水平。
(三)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申请单位拥有核心技术,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四)产品性能可靠,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能参数检测(经核实,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产品合格证和用户使用报告为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首批次新材料价值在1万元/吨以上。
(六)产品研制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材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申请报告书(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次认定申请表(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次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二)两名以上非本单位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首台套(首批次)推荐函,同时提交推荐专家简介。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权益归属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五)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检索查新报告、产品鉴定书,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应提供当年财务报表。
(七)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2〕6号)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光盘各1份),同时将电子版由发送至nmjwhyc@163.com。
(二)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填报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附件4),于3月31日(星期四)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冶金建材工业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颂旗,联系电话:0471-482645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申请报告书
2.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申请表
3.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次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
2022年1月19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申请报告书
一、报告书封面
(一)产品名称。
(二)申报类型(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或新材料首批次)。
(三)企业名称(盖章)。
(四)法人代表。
(五)联系人。
(六)联系电话。
(七)电子邮箱。
二、报告书内容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二)申报首台套、首批次的理由。
(三)申报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四)申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
1.开发背景、人才和技术支撑;
2.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
3.重点关键技术及该技术的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
4.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
5.产品原理、结构、性能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
(五)产品发展前景。
1.市场定位;
2.供需预测;
3.市场份额;
4.产品质量和档次;
5.竞争优势。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申请表
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 位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企业性质 | □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其中中方比例%) | ||||||||||
企业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
职工数 | 技术人员数 | 产品技术开发及 产业化投入总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
技术中心建设水平(请打勾)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 是否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请打勾) | □已建立省外研发机构 □已建立海外研发机构 □未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 | ||||||||
上年度 经营情况 | 资产总额 | 负债 | 销售收入 | ||||||||
出口总额 | 税金 | 利润 | |||||||||
技术开发费/销售收入(R&D) | |||||||||||
本年度经营 情况(预计) | 资产总额 | 负债 | 销售收入 | ||||||||
出口总额 | 税金 | 利润 | |||||||||
技术开发费/销售收入(R&D) | |||||||||||
申请认定的产品及其获得专利和质量测试情况 | |||||||||||
获得专利个数及类型 | |||||||||||
质量检测情况 | |||||||||||
申报产品名称 及型号、规格 | 产品鉴定情况 | ||||||||||
所属领域 | 认定产品投放市场时间 | ||||||||||
首批次新材料价值: 万元/吨 | |||||||||||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描述及申请首批次的主要理由: | |||||||||||
申报产品主要性能及重要指标、技术创新、专利和获奖情况: | |||||||||||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次申请材料
真实性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本法人单位承诺:
一、本申请报告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二、提供的申报资料和文件内容真实、可靠、事实存在。
三、提供申报的产品与提供申报的资料和文件一致,并事实存在。
四、申请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属于本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明晰完整,归属本单位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盖章)
附件4: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
序号 序号 | 首批次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产品价值 | 产 能 (吨) | 首批次产品2021年销售量 | 首批次产品 2021年销售额 | 联系人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