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印发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量:516
字体:

为加强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4﹞27号),结合《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使有限的水资源有效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节水综合体系,推进呼和浩特市节水行动,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实现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途管制、用水效率分区管控,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2024年工作目标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75亿立方米之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3.6%和10.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8,全市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1.02亿立方米,九个旗县区全部建成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工作要点包括加快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总量强度双控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着力发展节水产业和科技、加快节水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强化节水监督考核激励、全面提升节水宣教效能、强化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九部分24项工作。

    下一步要严格按照《节约用水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中的各项任务,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和节水载体建设,全力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有效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2024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docx













声明:本文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原创稿件,版权归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已经授权使用的,应在转载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违反本声明者,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